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就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 管理员 阅读量:2108
近日,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海问题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此,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问:近日,日本决定将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入海洋,您怎么看?
答:日本政府不顾本国民众反对和国际社会质疑,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未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作出废水排海决定。作为日本近邻和利益攸关方,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希望日本政府本着对本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对各种安全处置手段和排放路径开展深入研究论证,全面及时公开信息,与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后,审慎作出决策。
我们将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认真评估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保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问:有观点将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与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进行比较,您怎么看?
答: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和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福岛核事故废水来自于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