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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洲: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合不是规模扩张

发布时间:2014-06-19 作者: 管理员 阅读量:1487

陆启洲: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合不是规模扩张
     决定一个公司长远竞争能力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核心板块、核心主业的连续盈利能力,二是核心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中电投”)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下称“国家核电”)正在研究双方重组合并方案。

    针对目前外界热议之事,即将退休的中电投董事长陆启洲最近在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透露,双方确有重组意向,目前正在研究重组方案。

    陆启洲认为,如果两者合并,不是规模扩张,而是价值互补。他解释,决定一个公司长远竞争能力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核心板块、核心主业的连续盈利能力,二是核心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这两个因素决定企业长远发展。”他说,“两个企业重组,恰恰是在这两个方面都得到了强化。”

    与中国两大核电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下称“中核”)、中国广核集团(下称“中广核”)相比,中电投是中国第三家拥有核电项目开发建设资质的企业。中国现有的核电站几乎都掌控在中核和中广核的手中。

    陆启洲说,从大趋势来讲,中国肯定要发展核电。中电投目前的思路,“适应国家的核电发展思路,优先布局沿海厂址,另外把内陆厂址保护好,等待时机成熟”。

    他介绍,在中电投的清洁能源当中,核电资产仅次于水电,并在将来超过前者。他说,中电投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运的核电机组达到1400万千瓦,而在建的核电机组则达到1000万千瓦。

    作为中国五大发电集团的中电投具有“连续盈利能力”,而作为中国三大核电公司之一的国家核电则有“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2006年,中国从美国西屋公司引进了被称为全球最先进的核电技术AP1000,并把该技术的消纳和吸收任务交给了国家核电。

    有接近中电投和国家核电人士在今年5月份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电投与国家核电的合并具备诸多便利。

    其一双方历史渊源。现任国家核电董事长的王炳华是当年组建中电投的第一任总经理。在中电投任职五年后,在2007年国家核电成立时被调任国家核电担任董事长。

    其二是双方在核电业务上的合作。中电投的核电项目首先采用了国家核电主导的AP1000核电技术。双方在AP1000依托项目上已有多年合作。中电投还拥有国家核电10%的股份。

    其三是双方在人员方面的流动。在国家核电成立之后,其中有相当部分的员工来自中电投。

    但陆启洲表示,两家公司合并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必须重新研究制定新公司的发展战略,这是很大的变化;二是企业的组织结构要变化;三是最现实的问题——人事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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