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以及江西省核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因理事单位机构调整、理事工作调动或退休等情况,导致部分理事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相关理事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理事单位或理事调整申请材料。
东部核学会百人智库专家信息表.docx关于召开东部核学会核技术创新发展大会暨华东辐射专业第二十届年会的通知(第一轮).pdf
各常务理事单位: 南昌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申请加入江西省核学会,拟成为副理事长单位。根据《江西省核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副理事长单...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放射医学、防护学与核辐射技术的安全应用和推广,交流核科研成果及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影像、介入治疗、工...
为充分发挥北京核学会、四川省核学会在核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产业交流主渠道的作用,搭建高水平交流平台,加强核科学技术领域各学科间...